無薪假其實應該叫「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議減少工時」 ,不過需要注意的是仍然不得低於法定基本工資.
實施前要取得每一位受影響勞工的書面同意,通報地方勞工局備查,而且不超過3個月.
體檢規定大幅放寬了.
國外引進前3年,跟以前規定一樣的,如果是境內聘雇,就只有聘僱時要體檢報告,我印象中好 像也放寬到1年內的體檢報告.3年後如果是家庭看護及多元陪伴照顧兩類,每3年要做胸部X光 肺結核和身體檢查.
其他類別就跟一般台灣勞工一樣,適用職業安全衛生的規定.
就是前三年比較嚴格,後面只要不是照顧病人的,都給國民待遇.
越來越放寬了.